按照《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楚雄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提前结清该笔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后,可以申请将个人商业贷款部分转成公积金贷款;楚雄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政策详见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的文件(网址:http://www.cxzfgjj.com/),所需资料和流程详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里的“商转公”贷款所需材料一览表”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请结合自身实际按需提交资料到原组合贷办理管理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