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进行长期监护的情形包括:
1.查找不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2.监护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3.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4.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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