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受元谋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18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粮食生产项目)示范补助物资(配方肥)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资金
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资金比例:100%为财政资金。
1.3资金落实:已经落实
1.4采购预算:
人民币柒拾玖万零玖佰元整(790900.00元),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此预算价,否则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二、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如下表所示:
货品名称 |
基本指标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粮食作物专用配方肥 |
产品规格:产品规格:40千克袋装,包装物为编织袋。质量要求:(N+P2O5+K2O)总养分含量≧40%,N≦18%,P2O5≦10%;产品符合GB15063-2009国家标准,有产品合格证或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 |
吨 |
3500元/吨 |
226 |
三、货物基本要求
3.1、供货要求:
3.1.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投标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填报更短的供货期)。该供货期已经包含投标人在向采购人全部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及投标人自愿承诺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内容并按约定完成供货、配送、验收、使用培训、不合格退换货等直至验收合格的所有工作时间。
3.1.2、逾期交货违约金:1000元/天(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除外)。
3.1.3、供货地点:元谋县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1.4、所供货品保质期剩余时间不少于20个月。
3.1.5、确保按照投标文件中明确的相关承诺及产品质量进行供货,采购人也按相同的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有权对产品进行抽检,若发现存在检测结果与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的,视为中标人质量违约,采购人拒签合同并追究中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元谋县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不良行为记录。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1.6、在合同签订以后,采购人根据国家、行业标准进行供货。并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到约定的交货地点。
3.2、验收标准:
3.2.1、外包装验收:无破损,无污染,包装完好。
3.2.2、标签标识验收:标识清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3.2.3、抽样开袋验收。
3.3、产品质量违约:
3.3.1、交货质量抽检不合格违约:10000元/次,如果发生两次交货质量抽检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责任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2、产品质量不合格违约:如因中标人所供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烂根死树、严重污染等情况经招标人核实的,视为产品质量不合格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责任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3、中标人自行承担退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非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完全有能力组织完成本次项目且公司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技术力量较强、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或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当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理表及损益(或利润)表);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款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2、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3、粮食作物专用配方肥需提供肥料登记证及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单位投标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及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
4、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请各投标单位在换取保证金收据时一并缴纳招标文件费。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2019年6月10日8:00至2019年6月14日17:30,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3.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供应商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投标人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供应商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7月2日9时00分前。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9年7月2日上午(8:30—9:00)提交到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38号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开标室),逾期或不送达规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4.本项目供应商需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2)电子光盘1份.
5.电子投标文件须刻录光盘并密封,封套上写明投标单位、投标项目并加盖公司的公章。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截标前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6、刻录光盘的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ZCTBJ格式)的内容相一致。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缴纳方式:转账
收款单位: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国贸支行
账号:137240101558 联系电话:15608788809
银行转账: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17:0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保证金提交后,请投标人在开标时持转账凭证至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38号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开标室)与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现场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8.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8.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8.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楚雄市永兴活力空间A406室
联系人:阿建兵 联系人:岳光美
电话:15096481519 电话:15608788809
日期: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