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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网上办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19年12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外汇资金,除规定情形外,均需在办税服务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务备案。备案后,再持主管税务机关签章后的纸质备案表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付汇审核手续。为便利对外支付,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联合开发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网上税务备案系统,自2019年12月起试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外支付网上税务备案系统启用时间及使用人

对外支付网上税务备案系统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按规定需进行税务备案的境内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支付人”)可通过该系统进行电子化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同时付汇银行也可通过该系统共享备案信息并进行查验,同步取消纳税人纸质备案表。

二、支付人办理对外支付网上税务备案操作流程

(一)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对外支付网上税务备案系统(https://etax.yunnan.chinatax.gov.cn/zjgfdzswj/main/index.html),进入路径为:“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填写《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并按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年第40号公告第二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确认《备案表》填写完整、上传资料齐全后,提交备案申请。

(二)主管税务机关对支付人提交的《备案表》及附件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填写规范、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资料不齐全的,回复资料要求,待资料补证齐全后,予以受理;对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受理,支付人需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三)备案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核通过后,支付人可凭《备案表》上的流水号及纳税人识别号至付汇银行按照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汇手续。

三、付汇银行共享和查验备案信息操作流程

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对外支付网上税务备案系统(https://etax.yunnan.chinatax.gov.cn/zjgfdzswj/main/index.html),进入路径为:“公众服务—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查询”,根据支付人提供的《备案表》流水号及支付人纳税人识别号或身份证号,核对查看相应的《备案表》信息并按相关程序办理付汇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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