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楚医保〔2022〕10号)规定,经定点零售药店机构申请,医保部门审核评估,县级新增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1家。现公示如下:
元谋县医药公司发祥路二店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878-8221722。
附件:拟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
上一条: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定点零售药店机构的公示(7月) 下一条:关于2023年新增门诊统筹和特慢病试点药店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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