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得兰(身份证号隐藏)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元谋县黄瓜园镇点连村委会小黄瓜园村、证号为:元集用【2002】第0516号、面积:282㎡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得兰
2020年4月10日
上一条: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元谋铁建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元谋鑫坤石业有限公司、元谋鑫磊石业有限公司申请扩大矿区范围相关事宜的公示 下一条:(刘在珍)不动产遗失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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