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和项目工程建设已全面进入冲刺期和高峰期,安全生产风险与日俱增,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面临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为深刻吸取老城乡“12·09”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县在建工程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重点攻坚项目指挥部、项目工程管理局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迅速对当前在建工程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
二、细化措施,扎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元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元安办字〔2018〕17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在建工程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全员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严格抓好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规定,确保生产安全。要认真分析研判建设施工领域各种危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严格应急管理,督促建设施工企业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确保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乡镇、县级部门、重点攻坚项目指挥部、项目工程管理局要突出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和自查自纠力度,消除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漏洞和盲区,切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和下级行业部门开展对表检查。各工程施工企业要对包括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在建工程项目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实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彻底整改消除隐患。
四、强化落实,加大督查和执法力度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督促行业企业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任务重、安全基础薄弱的企业。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力度,集中曝光一批,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企业。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督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督检查组织不得力、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企业和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县安委办将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