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谋县应急管理局就拟作出的云南大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1”触电事故行政处罚案件举行听证会。此次会议是因当事人云南大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元谋县应急管理局拟作出“5·11”触电事故案行政处罚一事提出听证而组织的,是元谋县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后的首次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
听证会由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建云同志主持。听证双方分别为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和乡镇领导、县纪委县监委人员,应急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和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作为旁听代表参加了听证会。为确保听证会顺利举行,元谋县应急管理局严格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要求,于会前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听证会上,根据听证流程规定,依次由案件调查人员陈述当事人违法事实、出示证据、提出处罚依据和意见;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提出事实理由、证据和意见建议;双方开展了充分质证和激烈辩论,并做了最后陈述发言。听证记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听证会圆满结束。此次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召开,充分保障了当事人了解案件的调查情况、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及陈述申辩的合法权利,听证会既是一次以案释法的过程,也是一次检验案件查办质量的过程。既为申请人云南大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了一个全面陈述、申辩的平台,更树立了法律公平、公正的权威。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县监委对元谋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外部监督,对提高元谋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