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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绿色食品产业园智慧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元谋县绿色食品产业园智慧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元谋县绿色食品产业园智慧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元发改字〔2022〕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元谋县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县级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建筑部分包括1#智能化收储分拣中心7536.66㎡、2#冷藏冷冻区6758.86㎡、3#果蔬交易市场12410.00㎡、4#果蔬交易市场7980.00㎡、5#检测/研发综合楼8647.19㎡、6#、7#预留配套服务用房3291.54㎡、8#/9#门卫室24.16㎡等几栋单体(合计建筑面积50324.11㎡),室外部分包括挡墙支护及植草护坡工程、场地独立土石方工程、室外场地硬化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污水处理站土建及设备、室外给排水安装工程、室外电气安装工程、围墙、门卫室、园区大门及铭牌、伸缩门、信息化智能化、室外亮化等,设备采购等几个部分内容。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5计划工期: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工程监理资质,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上(含50万元)或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须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参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并且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上(含50万元)或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资格,其他要求3.1.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至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1.3.拟派项目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拟派往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常驻工地人数(除总监外)不少于4人,其中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其余派驻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安全管理人员1人、质量管理人员1人、安装管理人员1人,须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职称、上岗证书、注册证书(若有)、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②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参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对3.4条信誉要求的补充: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21年0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要求”中附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监理服务全过程,招标人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网址:http://www. 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 .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和其他附件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其他要求:(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的异议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二)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为前提,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不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时才能进行投诉。

(三)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鼓励异议及投诉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

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督部门对线上异议及投诉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受理答复,对通过线下纸质方式进行异议及投诉的,按纸质方式进行受理答复。

同一内容同时进行线上异议及投诉和提交纸质进行异议及投诉的,以线上答复为主,通过在线答复后不再进行书面答复。

就同一内容同时通过两个模块提交异议及投诉的,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只通过“投标人”模块进行受理答复,在“交易监督”模块作简要告知。

(五)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6日8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 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 .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元谋县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吉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11号(经信局内)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季宏路银海金岸D座810

邮 编:

651300

邮 编:

650200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赵蓉、李恒

电 话:

18869752573

电 话:

15198783675、18388020720

传 真:

/

传 真:

0871-6354611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投诉电话:




行政监督单位: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督电话:

姚老师0878-8319167

2024 年 11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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