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楚发改农经【2022】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瑜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元谋县(2024年度)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涉及元谋县黄瓜园镇、江边乡、姜驿乡、平田乡、物茂乡、新华乡、羊街镇、老城乡8个乡(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2024年度项目建设人工造林14400亩,退化林修复15000亩,人工种草4600亩。项目总投资2383.36万元。
2.4工期要求:项目建设期为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含评审及修改完善时间);项目管养期: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补植后幼林抚育3年,封禁按设计要求执行。封山育林封育乔木型、乔灌型、灌木型封育年限为5年,灌草型封育年限为4年。人工种草封育年限1年。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外业地块调查工作、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及管护期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管护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外业地块调查工作、项目初步设计、项目评审、现场指导与监督、管护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满足项目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机构完成设计图审查及各专项审查,概算、审批手续、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2)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图纸所示内容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苗木采购、种植、抚育、管护等相关工作;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图编制、质保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管护期缺陷修复工作,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及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因范围调整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6.2施工的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6.3项目总体要求: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以下资质的企业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需提供近1年(2020年—2022年)其中一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2023年后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情况说明。
3.4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5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5.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5.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5.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6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拟配备的设计人员(不含设计负责人)3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6.2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 拟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拟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还需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7.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7.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7.4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分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分网”网站查询,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7.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原件扫描件)。
3.7.6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等事宜;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0日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24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入口: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 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元谋县(2024年度)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2日08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入口: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入口: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 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 CA 锁,为了不频繁更换 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 CA 锁进行加密)。
(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入口: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交易指引”,选择“操作指南”选择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于投标人)自行学习。
(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说明情况。
(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政策法规--市级规范性文件”公布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6.异议(质疑)及投诉
6.1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质疑)及投诉,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条、9.9条)。
6.2各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管部门对线上异议(质疑)及投诉的,采用线上方式受理答复。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鼓励异议及投诉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行政监督部门: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878-821542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名称: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元谋县元马镇翠芸街中段
联系人:李有国、罗燕
联系电话:13577846819、18487112539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瑜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元马镇发祥路16-1号
联系人:彭俊辉、杨春菊
电话:13529410125、0878-8225638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俊辉、杨春菊
电话:13529410125
8.4行政监督部门: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878-821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