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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年11月09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谋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元谋县发改局关于对元谋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元发改字〔2022〕1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楚雄州振彝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元谋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元马镇。

2.3项目总投资:约4583.2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约3939.59万元。

2.4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0.47亩,总建筑面积7736.43平方米,新建一栋框架结构5层后勤保障中心用房(地上建筑面积5759.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38.74平方米),建设后勤保障业务用房、餐厅、超市、住宿、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等设施及室外附属工程;建筑高度22.05米。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1)设计: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配合各阶段的评审、施工图审查及消防、抗震专项审查,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2)施工: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施工、采购安装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6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1)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有关要求并审查合格;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3)总承包承诺: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2.9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的规定执行,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企业信息登记网页截图。

3.1.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的要求,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金额。

3.3.2投标人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合同金额。

3.3.3拟任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金额和设计负责人信息。

3.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合同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信息。

3.4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网页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4.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注册建筑师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网页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4.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网页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4.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4.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

①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②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③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④设备(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⑤电气(供配电)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⑥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3.4.4.2项目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要求,详见“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须为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所有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投标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网页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0年01月至今未曾严重违约、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4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20年0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5投标人当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公司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不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的,可提供劳动保障信用记录线上查询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5.6按楚农工办〔2018〕9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实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取得工资报酬。根据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实行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承诺在签订合同时将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提供给招标人保管至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以上要求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5.7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

3.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9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08时30分。

5.2递交方式: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6.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6.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6.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在系统默认3分钟内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时间截止后即开标结束。

6.3.4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3.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3.6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异议(质疑)及投诉

6.4.1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款)。

6.4.2各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管部门对线上异议(质疑)及投诉的,采用线上方式受理答复。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鼓励异议及投诉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楚雄州振彝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楚雄市鹿城西路147号


地 址:

楚雄高新区永兴街31号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人:

马工

电 话:

13887282291


电 话:

13759481591

行政监督部门: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878-8319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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