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州元谋县2023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元谋县2023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楚水复〔2023〕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谋灌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下达的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州元谋县2023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挨小河水库、水平石水库、后箐河水库、上你莫水库、东来水库、旧村水库、界牌箐水库、东永水库、贡茶水库、雷那应水库、小石门水库、致富水库、李官坟水库、跃进水库、太平水库、金河水库、牛街路水库、麻塘边水库、火头田水库、干坝塘水库共20座小型水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加强元谋县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提升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能力,在水库原有监测设备的基础上,对挨小河水库、水平石水库、后箐河水库、上你莫水库、东来水库、旧村水库、界牌箐水库、东永水库、贡茶水库、雷那应水库、小石门水库、致富水库、李官坟水库、跃进水库、太平水库、金河水库、牛街路水库、麻塘边水库、火头田水库、干坝塘水库共20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工程视频监视、网络及通信、数据传输、数据共享、1个乡镇监控室等进行建设,实现小型水库雨水情、工程视频、大坝安全等信息的采集、计算、存储、显示、传输、分析、预警与共享,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据实结算。项目总投资约280.00万元。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
2.5招标范围:对挨小河水库、水平石水库、后箐河水库、上你莫水库、东来水库、旧村水库、界牌箐水库、东永水库、贡茶水库、雷那应水库、小石门水库、致富水库、李官坟水库、跃进水库、太平水库、金河水库、牛街路水库、麻塘边水库、火头田水库、干坝塘水库共20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工程视频监视、网络及通信、数据传输、数据共享、1个乡镇监控室等进行建设,实现小型水库雨水情、工程视频、大坝安全等信息的采集、计算、存储、显示、传输、分析、预警与共享,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据实结算。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现行建设标准、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数据需按甲方要求进行推送或是一站多发,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的壹年。运维期:5年(含1年质保期)。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质、能力和信誉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中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
3.3.2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提供有效的书面声明)。
3.5.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原件扫描件,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5.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yncredit.yn.gov.cn)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5.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的扫描件,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5.5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5.6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8日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3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找到所投项目标段进行投标,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08时30分。
5.2 开标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3.1 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 CA 锁,为了不频繁更换 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 CA 锁进行加密)。
5.3.2 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3.3 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3.4 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5.3.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不及时联系筑龙客服检查问题或不及时联系招标人说明情况的,超过解密时长的视为无效投标,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6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异议(质疑)及投诉:
6.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6.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谋灌区管理局
地 址:元谋县发祥路130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878-610404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
联系人:宋兴涛
电 话:1738799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