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谋县江北片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 已由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6-532328-04-01-48883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谋县丰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元谋县丰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占地12315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农业建筑及附属设施工程、田间工程和农机具3大类。大棚示范种植区90亩,大棚生产种植区1120亩。土地整治工程:主要进行土地平整12315亩和土壤改良9250亩。田间灌溉工程:灌溉首部60套(单套包括储水罐、肥液罐、加压设备、过滤设备、施肥机以及简易轻钢风雨棚100m2)、大棚滴灌田间工程1210亩(含支管、毛管、灌水器、管道连接件和控制件等)、露天滴灌田间工程8040亩,概算投资约18223.31万元。
2.2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地位于元谋县姜驿乡。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配合竣工验收、交付及后期服务等内容。其中:
(1)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配合发包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竣工后上图入库,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具体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①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要求的所有施工工作,包含工程相关材料、设备、设施采购工作(注:招标人提供的材料除外,所供材料由招标人确定),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审核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为准;②负责交(竣)工验收以及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过程中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的配合工作等;③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4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通过项目法人组织的技术审查,满足施工的深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现行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5 计划工期:
设计部分: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提供主要施工图纸,详细进度以满足项目建设为准。
施工部分:550日历天。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主要人员: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并为设计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并为施工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须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须提供公司成立以后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损益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设计项目至少1项,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2)施工单位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至少1项,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料。
6.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须信誉良好,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 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 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单位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企业、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自行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以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的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
(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 需查询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单位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 、设计企业、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以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的查询结果为准) ;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
(4)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转让、不出租、不出借资质证书承诺书,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施工项目经理不更换及常驻现场承诺书及质量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5)投标人须对自己提供的证明资料负责并作出承诺,若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7.其他: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8日分至2026年2月2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2月25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 开标方式: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3.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从“办事指南”处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进行学习。
5.3.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3.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参照“管理制度-本级交易管理制度”内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异议(质疑)及投诉
6.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鼓励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6.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查看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谋县丰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马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心街滨河小区一期12号商铺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878-821532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璋传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新云华酒店文化广场2-4商铺
联系人:杨毅斌
电话:0878-3166890、18687858295、18608783873
行政监督部门: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878-821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