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提水供电工程光伏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江提水供电工程光伏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301-532328-04-05-39729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元谋县启鸿电力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向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金沙江提水供电工程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元谋县姜驿乡,地处元谋县城北面,距县城66km,场址坐标介于E101°51′49″~E 101°58′50″、N26°05′35″~N26°00′56″之间,区域规划光伏装机60MW。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金沙江提水供电工程光伏项目110kV升压站(主要内容包括:主变63MVA、新建进站道路、配套配电综合舱、蓄电池预制舱、警传室等),光伏电站通过3回35kV集电线接入升压站,金沙江提水供电工程光伏项目110kV升压站最终出1回110kV线路T接金河~多竹箐线路,新建线路长度约 0.5km,导线截面1×150mm²;
(2)在多竹箐光伏220kV升压站预留用地内扩建1台30MVA主变。
2.2项目实施地点:元谋县姜驿乡。
2.3招标范围:
从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全过程监理,包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等的全面监理。
2.4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7037.00万元,工程部分投资5136.00万元;
招标规模:133.00万元(最终以本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为准)。
2.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严格履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21)监理义务,监理成果资料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备案。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电力工程专业);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3.4项目组成员:除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之外,拟派项目组成员需至少包括1名电力专业监理人员、1名土建专业监理人员、1名试验检测专业监理人员、1名安全专业监理人员、1名造价专业监理人员,所有拟派项目组成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下同),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6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注: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相关网络查询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楚雄州”)(网址:http://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楚雄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0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楚雄州”)(网址:http://ggzy.yn.gov.cn),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下达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时间为 3分钟,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 份(一正二副),且必须确保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元谋县启鸿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中兴街延长线滨河小区二期26栋50号商铺
联 系 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15987245707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向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大冲社区林溪路经开国际金融中心C幢4层C419、C420商铺
联 系 人:赵昌锐、黄华光
联系电话:0878-8226688、17608806085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元谋县水务局 ,0878-6104048。
技术支持:
云南省电子化投标咨询服务—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服务电话:010-86483801
技术支持客服:点击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网站右下角“小龙人智能客服”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