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完成样品检验13批次,公告抽检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用抽检-20200907-食用农产品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