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预算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元谋县环境保护局是统一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线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协调解决全县行政区域的环境问题;调查处理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全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根据以上职责,元谋县环境保护局设置五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总量股、污染管理股、法规股、自然保护股、 环评股和2个直属机构:元谋县环境监测站和元谋县环境监察大队。财政拨款人数100%,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重点工作:
1、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设立专门办公室全面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明确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关于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及建设标准。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人大、县政协定期组织专题视察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了生态文明建设年度督查和考核奖惩办法,由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乡镇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初步形成了党委负责牵头、政府组织落实、人大政协监督、纪检行政监察、部门统一监管、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围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2018年度,向云南省环保厅申报的2017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2个,获得立项项目2个(物茂乡物茂村、元马镇清和连片整治),已下达资金项目2个,到位资金340万元(物茂村100万元、元马镇清河村老城乡丙间村240万元)。资金已下达到环保局,2018年度,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完成获得立项的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建成,投入运行,切实发挥环境效益,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居住环境质量提供环境保障。
3、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按照州对县绩效考核工作内容,年初制定了年度全县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并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纳入到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将污染减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奖惩到位。通过召开减排工作会商会、减排调度会等相关会议,对减排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充分调动全县上下开展污染减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优化服务、创新发展、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切实开展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落地提前服务工作,成立工作小组,主动与招商、发改等部门对接,提前主动与投资主体联系,为入驻企业开展全方位的要素保障服务,根据云南省环保厅总体部署,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环评专网数据统计工作。
5、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按照《元谋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元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元谋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热坝治污风暴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根据《元谋县水体达标方案》、《元谋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按照“保护好水质优良水体、整治不达标水体、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总体思路,改革创新、综合施策,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切实维护好龙川江、蜻蛉河元谋段2大水系水环境质量,提高优良水体比例。严格执行 “河长制”,要求县水务部门在年底前完成“河长制”相关工作;认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规范化建设督查,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湖兼顾,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逐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推动绿色生态元谋建设,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6、认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提出的整改事项,积极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力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6个问题的整改工作,按照整改要求,明确个问题整改工作要点,明确职责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定人定责,抓紧抓细,确保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落到实处。
7、强化环境监管,切实抓好环境执法工作。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州控企业和重点减排项目每月一次进行现场检查,对元谋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一次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对县重点企业每季度一次进行现场检查,抓好环保执法大练兵活动。
8、加强元谋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综合监测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向社会发布和向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可靠,具有公正性和法律效力的检测数据。积极配合州监测站做好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工作。
9、认真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为重点,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群众心中,营造全民参与环保宣传的氛围。
10、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局,抽调县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元谋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组,具体工作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8人,工勤编1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2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1.1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2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预算321.16万元.
1、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为: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3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63万元;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89万元;2101102 行政单位医疗:13.33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6.14万元;2110101行政运行:251.16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17.78万元。
2、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 30101 基本工资:61.69万元; 30102 津贴补贴:150.85万元; 30103 奖金:3.47万元; 30107 绩效工资:16.91万元;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63万元; 3011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3万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14万元; 30112工伤保险:0.89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17.78万元; 30201 办公费:0.58万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0.85万元; 30228工会经费:2.60;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11.58万元; 3023903 公务用车平台经费:1.16万元; 30302 退休费:2.2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21.16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88.48万元,增加132.6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元谋县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按照3级地区建设要求,需要增加编制和人员,2018年度监察大队增加编制10名,增加3名工作人员,监测站增加编制8名,增加工作人员5名。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无。
(2)、公务接待费:2018年我单位因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预算开支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0.85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减少5.88%。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我单位因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预算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车辆购置经费支出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比上年减少0.95万元,减少4.8%。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车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8.77万元,比2017年17.97万元减少0.8万元,减少4.45%。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合计786.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1.7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2.18%;固定资产454.7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7.82%;无形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在建工程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
元谋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