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32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场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和营林建设。
(2)负责林场造林更新,森林抚育和森林资源调查、保护,病虫害防治检疫,森林防火等方面工作。
(3)引进新型引领技术、优质树种和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新技术,促进林场森林质量、数量的提高和林场的全面发展。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重视职工素质提升。我场加强学习教育和管理,切实增强林场职工的责任意识,把担当作为变为林场职工的自觉行动。同时,加强林场职工的素质技能培训,着力提高林场职工的综合素质,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是加强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林场制定管理规定,把学习政治和业务理论知识纳入目标管理,林场定期不定期深入分场一线组织学习、检查督导;二是集中培训学习。积极组织职工参加上级组织的执法资格学习培训,2020年林场干部职工全员参加了州上组织执法资格学习培训考试;三是培养职工学习的自觉性。加强日常管理,规范职工日常工作痕迹资料,要求做好值班管理,提升职工综合素质。
2、依法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
(1)牢固树立森林安全是第一保护与培育并重责任的理念,支持林业科研工作,强化森林资保护排查清除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积极做好预防。2020年元谋县国有林场辖区内未发生违法侵占林地事件,林地保有量无非正常减少的情况;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在上年度基础上有所增长。辖区内未发生毁林开垦、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未批先占等破坏森林资源的事件。无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督查事件,无涉及刑事案件的事件发生。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元谋县国有林场严格按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森防站组织开展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和监测,并对小范围内发生的200hm²小蠹虫等虫害进行了防治,防治率达96%,防治率、成灾率均控制在安全指标范围内,森林资源的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3)森林防火工作。元谋县国有林场下辖的三个分场与辖区及周边村组及农户签订了《联防协议》、《防火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对重点人员落实监护人包保责任制,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及防火器具的养护与维修。国有林场全体员工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加强巡查值守,严防死守,2020年林场做到了零火情、零火警,确保做到了万无一失。
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是结合实际需要积极申报符合规定的管护用房建设项目,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楚财建〔2020〕166号)及《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元财建〔2020〕104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场2020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30万元,专项用于县国有林场管护用房项目建设。接到项目下达投资计划后,我场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此项目于2021年开始实施。二是争取县级财政投资13万元购买了一辆森林草原防灭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充分发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在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扑救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快速反应“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夯实基础;三是加强防火隔离带建设。投资7万元,实施了防火隔离带修复工程,割灌除草、清除可燃烧物、购置巡护设备等工作;并在雨季采购除草剂,充分利用雨季清除防火隔离带枯落物、实施除草药剂除草的方式抑制杂草生长,积极开展防火隔离带设施建设,把被动扑火变为主动预防,人工清理防火隔离带可燃物约40公里,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4、全力按照改革要求做好查缺补漏。做好国有林场管理工作,找差距、补短板,做好接受上级检查考核各项工作。
5、完善管理制度。依据《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元谋县国有林场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任务,认真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6、探索国有林场发展道路。依托林场现有的森林资源,积极探索开发林下经济、药材种植、养殖等多种经营方式,促进国有林场稳步发展。挖掘潜力,筹建保障性苗圃。一是根据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州绿化苗木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林场发展,依托丙令分场的林地资源,发挥人力技术资源优势,规划建设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基地开展良种繁殖和种苗培育工作。己编制完成《元谋县国林场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规划方案》上报,规划建设面积60亩,待批复实施。二是依托资源发展林下养殖。分场驻地边远、林地分散,管理困难,分场职工长期工作生活在边远山区,管护点工作生活条件更为艰苦。为解决分场职工生活问题,探索林下经济发展,国有林场改革后,我场把探索林下经济发展与解决职工生活相结合,支持鼓励分场职工适度开展林下养殖,探索林下养殖和解决生活种植蔬菜肥料问题。目前,分场养殖有黑山羊70余只、鸡、鸭等近100只,改善了分场职工的生活,并为探索林场适度规模养殖积累了经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1、基本情况
元谋县国有林场隶属于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供养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场部设于元谋县元马镇,下设大哨分场、丙令分场、鸡冠山分场,分布于羊街镇、平田乡、物茂乡。据森林资源调查数据国有林场总面积27795亩,其中,林地面积25827亩。
2、组织构架
元谋县国有林场设6个下设机构,分别是元谋县国有林场办公室、元谋县国有林场财务股、元谋县国有林场鸡冠山分场、元谋县国有林场丙令分场、元谋县国有林场大哨分场、元谋县国有林场大哨分场公山管护点。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事业编制17人,包括元谋县国有林场场长1名(正科级),副场长1名(副科级);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国有林场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元谋县国有林场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00.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因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于2020年4月与主管局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独立核算资金,无上年收入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7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21万元,占总支出的92.36%;项目支出13万元,占总支出的7.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78万元,占总支出的0.05%。因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于2020年4月与主管局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独立核算资金,无上年支出决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2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人均费用10.4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国有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万元。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7.93万元及公务员医疗补助3.2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2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6%。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122.83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9.9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13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88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万元,完成预算的86.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8万元,完成预算的86.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2万元,完成预算的0.5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因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8万元,占99.4%;公务接待费支出0.072万元,占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38万元,购置车辆1辆。由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需要,本年度新增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7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7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州部门的检查及督查工程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元谋县国有林场部门资产总额30.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17万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资产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803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