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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年11月10日   作者:   来源:财政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800241901000

元谋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谋县地震局属元谋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管理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按管理职能的分解,认真督促落实防震减灾措施。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二、制定本地区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本地区防震减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管理本地区的地震监测预测工作。制定地震监测台网规划,负责海域地震活动、火山活动的监测预测,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调查核实宏观异常并进行震情会商,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意见并实施加强观测,地震发生后进行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管理地震资料和信息。四、管理本地区的地震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履行本地区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特别是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和震后恢复重建的服务工作。五、管理本地区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适时代当地政府草拟地方地震应急预案,经过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后颁布实施。对生命线工程的经营管理单位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进行备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震时和震后,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震情和灾情信息,完成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六、依照防震减灾法、条例和政府法规监督检查本地区城乡规划中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及保护地震监测设施、观测环境等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有关民事责任。七、承办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震减灾工作责任持续压实。一是强化工作领导。根据机构改革中明确的“三定”方案及省、州关于成立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精神,成立了抗震救灾指挥部,调整充实县防灾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重新修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到职责明晰、责任明确,推动防震减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加强研究部署。定期召开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三是督促整改落实。聚焦地震灾害防治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元谋县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整改方案》,督促55条整改措施落实。

二、加强震情跟踪,地震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强化震情跟踪研判。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认真做好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元谋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加强预测指标和定点前兆异常跟踪分析,严格执行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会商管理办法,依托省、州地震观测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联系沟通,定期开展周、月、季、年中、年度会商,定期上报《震情分析意见》。二是抓好监测预报预警设施维护。对地震预警与烈度仪、震应急会商系统等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障现有地震观测设备安全运行。三是加强地震监测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元谋地震台观测山洞建设项目、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子项目实施。

三、聚焦震灾防御,震害防御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切实做好重大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监管和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二是积极推进“三网一员”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开展“三网一员”培训,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开展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全面摸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落实情况,及时调整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不断加强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创建。对2019年符合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条件的中小学校进行排查筛选、推荐上报,有序推进创建活动。

四、加强应急准备,防震减灾备震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强化预案体系建设。对《元谋县地震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制定《元谋县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抗震救灾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抗震救灾的工作任务,完善应急准备、指挥体系。二是常态化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按照新修订的《元谋县地震应急预案》,举行2019年地震灾害综合应急演练,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三是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抓好行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培训,消防救援大队、森林防灭火队伍等专业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医疗、电力、通讯、供水、道路运转等抢险救灾队伍不断规范。四是强化应急数据支撑。推进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和地震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建设,推进地震灾害预评估工作。五是对全县十个乡镇及15个县级部门开展地震应急准备情况检查。

五、加强科普宣传,全民防震减灾应急意识不断提高。一是制定2019年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乡镇的宣传工作措施。二是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利用“科技三下乡”“防灾减灾日”等特定活动日,与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深入机关、学校和乡镇开展形式多样的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浯动,全力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六进”工作。三是扎实开展防震减灾应急知识培训,按照省州工作安排,适时组织防震减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完善防震减灾行政管理与服务体系。

六、狠抓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一是抓实脱贫攻坚工作。压实挂包干部帮扶责任,强化各类问题整改,定期开展“扶贫工作日”活动和日常走访,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贫困群众精准脱贫能力。二是持续抓好水电移民工作。认真落实“十包”责任,认真收集化解群众诉求,积极参与民房验收,帮助移民群众协调解决民房存在的各类问题,主动配合指挥部和江边乡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好相关问题。三是认真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以案促改”“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讲授专题廉政党课,通报腐败典型案例,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元谋县地震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2019年6月因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交由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调配管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0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34万元,占总收入的96.1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5万元,占总收入的3.81%。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3.12万元,主要是因建设元谋县凉山观测山洞,财政拨款拨入20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2万元,占总支出的79.06%;项目支出21.37万元,占总支出的20.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18年政策性增资导致2018年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地震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72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18年政策性增资导致2018年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开展元谋地震台观测山洞的建设,开展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86%。与上年84.97万元对比增加5.75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因为开展元谋地震台观测山洞的建设,开展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费用支出,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4.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7%。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开展元谋地震台观测山洞建设前期勘察设计工作。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的6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11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县地震局公务用车6月后交由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调配,节约了部分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93万元,下降3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69.4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县地震局公务用车6月后交由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调配,节约了部分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占84.68%;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占15.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元谋地震台观测山洞建设前期选址、勘察、设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万元,比2018年的3.32万元减少0.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0.22万元,比2018年的0.72万元减少0.5万元,下降69.4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18年的1.63万元减少0.43万元,增长71.94%。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县地震局公务用车6月后交由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调配,节约了部分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谋县地震局部门资产总额230.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5.79万元,固定资产24.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2.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9.0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元谋地震台凉山观测山洞项目建设的前期勘察,设计等费用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形成以单位领导支持、财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项目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积极组织项目实施。一是建立健全项目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内部管理制度;二是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按照专项经费的原则、使用范围对项目经费支出进行审核;三是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全程跟踪监控项目设施进度,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不断提高对支出预算绩效的认识,认真将绩效管理贯穿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一是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改善,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 二是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纠偏措施,三是加强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质量。绩效自评为90分。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19年防震减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的通知》(云财建〔2019〕144号)文件,下达县地震局基层防震减灾能力提升(元谋地震台综合观测站)项目建设资金200万元。

2.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县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元财建〔2019〕126号)文件,下达县地震局元谋地震台综合观测站建设项目前期费5万元。

3.根据元谋县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关于采购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的批复》(元采办〔2019〕367号)文件,批准县地震局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具体采购项目为:元谋地震台观测山洞勘察设计含实施方案编制、地质勘查、初步设计编制、可研编制、前期测绘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采购金额控制在18万元以内,元谋地震台观测山洞施工监理服务1项,采购总金额控制在5万元以内。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车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元谋县地震局

2020年11月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241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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