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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19年08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401000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元政办发[2015]69号文件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督查职责;制定执法督查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4、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

6、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8、承担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

9、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0、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

11、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12、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含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申报列级、规划、保护及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核发风景名胜区建设许可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报批和保护监督。

13、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管理与开发利用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负责人防工程加固改造、维护管理、人防工事平战结合工作;组织制定防空与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及其他保障方案;负责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组织人民防空演习工作,提高群众防护技能;承担元谋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日常事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经济指标增幅明显

①.建筑业增加值增速有序攀升

按照《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工作目标任务责任的通知》(元政通〔2018〕2号)要求,县下达第三季度建筑业增加值增速目标26%。2018年全年州下达元谋县建筑业产值16.8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增速任务为26%。

目前,第三季度完成建筑业产值12.6亿元,与去年同期9.01亿元相比增加39.78% ,建筑业增加值增速达24%,排全州第2位,但差距州县下达任务两个百分点,在统建筑企业11户。第四季度预计完成建筑业产值17亿元,增速达26%。

②.房地产业经济指标增幅有力

根据元谋县2018年GDP经济运行目标分解要求,县下达商品房销售面积三季度增速目标32﹪,达171673平方米;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三季度增速30%,达987人;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三季度增速35%,达23181千元。

③.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平稳

县政府下达县住建局2018年三季度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为30%。第三季度实际完成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30%,100%完成县下达任务。该指标为错季指标,三季度完成数即为全年完成数。

④.城镇化率有望大收官

县政府下达2018年的任务数38.9%。该指标在年终时由州统计局统一核算返给各县市。根据测算,年末能完成县下达的指标任务数。

⑤.招商引资指标增幅到位。2018年招商引资任务为2亿元,实际完成2.31亿元,完成任务数115.5%。

⑥.固定资产投资指标有序推进。2018年县下达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18亿元,比2017年任务增加8亿元,增幅达80%。目前,1-11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5 亿元,完成总任务数86%。第四季度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2.5 亿元, 100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2、强化规划引领,着力构建科学的城镇化体系。一是以《元谋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5-2030)》为统领,加快编制元谋县城道路专项规划、元谋县城排水专项规划、元谋县城防洪防涝专项规划、元谋县城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元谋县城综合交通规划、元谋县战略性规划、县域“多规合一”规划、特色风貌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县城控规等规划。二是扎实推进覆盖县域全境的“多规合一”规划。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编制,规划纲要已通过省州审查,正在编制规划成果。三是乡镇集镇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羊街镇、黄瓜园镇、老城乡的集镇总体规划修改和县城总体规划修改已经完成并实施。正在开展物茂乡和江边乡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新华、平田、凉山、姜驿四个乡镇也在积极开展规划修编相关工作。四是全面推行“阳光规划”工程。建立规划设计、规划管理、规划监察的公开平台,采用互联网和固定公示栏等公开方式,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0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8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8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78份。开展规划巡查215次,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建筑57件,结案57件,收缴罚没款65万元,下发停工通知13份,责令改正通知99份。

3、城乡建设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夯实。

①.加快元谋县龙川江滨江休闲绿色长廊工程续建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周边停车场及法那禾桥头1号公厕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一期,二期一标已组织竣工验收,二期二标施工单位正在进行验收资料准备。累计拨付工程款7112.82万元。项目三期尚未启动实施。

②.稳步推进元马古镇文化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目前,该项目设计、地勘、施工图审查、拦标价编制等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招标公告已发布,预计本月底可选出中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③.加快元谋县火车西站站前广场建设。目前,该项目修建性规划已编制完成。同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已编制完成,正征求相关技术部门意见建议。

④.加快县城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和垃圾的处理。上半年累计完成14400余吨垃圾入库,垃圾处理率达94%;全年共计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226.18万余元;元谋县垃圾处理厂于2018年7月14日暂停使用,与楚雄桑德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元谋分公司签订补充合同,县城新产生的5995吨垃圾运输到楚雄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

元谋县垃圾处理新厂区进展情况:已完成林地报批、土地报批、地形测绘、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压覆矿产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评审待审批、一方案两报告已编制结束,待评审;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4、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再上台阶

①.挂包联系帮扶工作成效明显。

县住建局挂包联系老城乡老城村委会建档立卡户171户,挂包干部62人,挂包村委会辖大安村、大空村、大哨村、老城村、公路梁子等22个村小组,2014年-2017年已脱贫120户,2018年预脱贫37户,2019年预计脱贫14户。组织全体干部向老城乡非4类危房改造项目捐款13900元,发动全体干部向老城村委会班美村建档立卡户龙玉祥筹集医药费3200元。

②.行业扶贫工作。2018年省州下达我县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22户,已竣工1122户,竣工率100%;下达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93户,已竣工793户,竣工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纳入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7806.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91.05万元,占总收入的96.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15.82万元,占总收入的3.46%。与上年对比收入比上年的29282.63万元减少11475.76万元,减少39.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困难,滨江休闲长廊、保障房装修等融资代建项目应由本年度财政拨付的工程项目回购资金未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848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28万元,占总支出的3.36%;项目支出17863.22万元,占总支出的96.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28103.92万元减少9619.42万元,减少34.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困难,滨江休闲长廊、保障房装修等融资代建项目应由本年度支付的工程项目回购资金暂无钱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1.28万元。比上年651.81万元减少30.5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4人,其中调出1人,退休3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8.54占基本支出的81.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5.97占基本支出的4.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63.23万元。比上年27452.11万元减少9588.88万元,减少34.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实施了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中央、省、州各级补助资金较多,本年度该项目已进入尾声,该项目资金拨入减少,且本年度财政困难,滨江休闲长廊、保障房装修等融资代建项目应由本年度支付的工程项目回购资金暂无钱支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支出124.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水体支出67.36万元和农村环境保护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和“一水两污”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公厕建设项目;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9.5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资质晋升及完成指标奖励金和乌东德移民工作经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滨江休闲长廊建设项目融资代建回购资金;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35.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多规合一”和其他专项规划支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98.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凤凰大道路灯箱变安装工程和龙川街道路修复工程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996.5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龙川江滨江休闲长廊二期二标设计费,元马古镇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工程和发祥路提升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凤凰山养鸡梁子路灯建设资金,“两馆”片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公厕建设项目工程款、“多规合一”规划设计费和垃圾处理厂土地征用费及工作经费;城市建设支出628.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源通路G5高速公路联络线城市路灯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县城区三座跨龙川江桥梁改造亮化工程建设资金和滨江长廊二期二标工程款;棚户区改造13015.96万元和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75万元,专项用于东南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70.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特色小镇启动资金、城市公厕建设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贷款专项贴息;农村危房改造303.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81.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73%。比上年8004.18万元减少2323.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实施了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中央、省、州各级补助资金较多,本年度该项目已进入尾声,该项目资金拨入减少,且本年度财政困难,滨江休闲长廊、保障房装修等融资代建项目应由本年度支付的工程项目回购资金暂无钱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财政负担部分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7、节能环保支出11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支付主要用于支付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一水两污”工程前期工作经费和城市公厕建设。

8、城乡社区支出3764.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7%。主要用于支付主要用于支付建筑业发展奖励资金、滨江休闲长廊一期、二期建设回购款,“多规合一”规划设计费,城市公厕建设,发祥路道路修复,特色小镇创建,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贴息等项目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1513.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4%。主要用于支付东南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完成预算的15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的5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预算的95.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县财力有限,年初预算仅能预算县本级财力所能负担的支出,部门的项目支出主要靠上级转移支付安排,所以财政在下达预算时没有下达,财政下达的预算仅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部分没有计入年初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9万元,下降12.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9.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6万元,下降12.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万元,占38.29%;公务接待费支出3.82万元,占61.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9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各项支出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补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196.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3.67万元,固定资产510.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0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8.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96.34

673.67

510.61

396.08

39.34

75.19

12.0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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