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日,元谋人民政府收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件1件。接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负责举报件的处置工作。现举报件已办结,将该件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举报件内容
元谋一中大门对面的一个大门进去,20多年前元谋县批发公司在投诉人下乡期间,在投诉人家旁边不到2米的地方修建了一个简易公厕,投诉人下乡回来后,就向该公司反映没有任何结果(现在该公司都不存在了),后来又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要求重新选点搬迁,没有得到解决,投诉人称20多年来厕所的恶臭味一直困扰投诉人全家,给全家身心健康造成巨大的伤害,但一直投诉无门,希望督察组能帮协调解决。
二、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简易公厕位于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37号原批发公司大院东面围墙内,占地约30平方米,与信访人居住房屋一墙之隔,该厕所建于1986年1月,属老式蹲坑旱厕。2004年1月,元谋县批发公司改制,将公司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包括信访人反映的厕所产权一并处理给元谋县烟草公司。元谋县烟草公司于2007年8月将整院房屋及厕所出租给元谋一中部分教职工及家属(30人)居住、使用。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厕所属老式蹲坑旱厕,产生恶臭问题确实存在。信访内容中提到20多年来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没有解决,情况不属实,元谋县环境保护局2005年成立,自成立以来从未接到过信访人反映问题的记录。
三、案件办结情况
目前,该举报件由元谋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协调处置。经协调,2018年7月3日起由产权单位县烟草公司负责对信访人反映的厕所粪坑垃圾进行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待粪坑垃圾清运完后,立即拆除。目前,县教育局、元谋一中已经完成新建水冲式厕所选址开工建设工作,新水冲式厕所将于7月24日完工投入使用,该举报件现已办结。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