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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1年6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平新光伏电站(450M))

日期:2021年06月21日   作者:李彦蓉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1177 0878-6081567 传 真:0878-6081177

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平新光伏电站(450M)

元谋 县 平

田乡西果树、英户村、洒止村和新华乡庙上村

三峡云能发电(元谋)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 252249.14万元。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 450MW,项目开发方式为光伏+农林业。本项目分期建设,一期规模 350MW,二期 100MW。一期装机规模 350W,配套建设

升压站、送出线路、场区道路、光伏阵列、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电缆井、

杆塔、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及仓库、绿化等设施。

1.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扬尘、机械废气;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异味;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电站设备运行噪声;一般固废包括报废电池板、化粪池污泥;危险固废包括变压器事故油、农药包装和生活垃圾。

2.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降尘,砂石料场、弃渣场加盖篷布,机械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施工废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土石方运至弃渣场进行集中堆存,建筑垃圾产生较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产生的粪便统一收集于旱厕,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绿化。运营期: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异味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洁抹布的水,清洁抹布的废水用作绿化用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处理后回用于光伏板区绿化,生活污水不外排;电站设备运行噪声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报废的多晶硅电池贮存于废物储存间(保持干燥通风),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光伏板区植被肥料,变压器事故油和农药包装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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