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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1年1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元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日期:2021年01月29日   作者:李彦蓉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1177 0878-6081567 传 真:0878-6081177

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

元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楚雄州元谋县元马镇、平田乡、新华乡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水务局

云南霖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 1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94%。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由2条输水主管工程,5条输水支管工程组成;输水主管工程:东片区输水主管1条,总长9.24km,设计流量0.401m3/s。西片区输水主管1条,总长39.60km,设计流量0.636~0.401m³/s;输水支管工程:新华水厂输水支管、平田水厂输水支管、物茂水厂输水支管、苴林水厂输水支管、凤凰山水厂输水支管组成,总长18.50km,设计流量0.025~0.1m3/s。

1.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扬尘、运输扬尘和汽车尾气;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土石方,废弃建筑材料及生活垃圾。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故不做分析。

2.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扬尘、运输扬尘和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加强道路清扫、不定时洒水,车辆限速措施防止大气污染;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土石方回填,废弃建筑材料收集回用或指定定点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故不做分析。

3. 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1年1月29日

上一条:​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1年2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元谋川云制冰厂年产1500吨非食用冰生产线建设项目)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1年1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元谋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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