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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1年1月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元谋聚盈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100吨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制品(塑料块状)建设项目)

日期:2021年01月04日   作者:李彦蓉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1177 0878-6081567 传 真:0878-6081177

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

元谋聚盈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100吨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制品(塑料块状)建设项目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黄瓜园镇龙山村委会公卓村

元谋聚盈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沣达环境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 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万元,占总投资 22%。

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50m2,主要建内容包括:原料堆放区、破碎加工区、成品堆放区。项目建成后可实现破碎塑料碎片100t/a的规模。

1.主要环境影响:项目为已建成厂房,仅有少量的建设环保设施和安装设备时产生的污染物。施工期:施工粉尘、施工人员洗手废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运营期:废气为破碎粉尘;生活废水和少量生产废水;塑料破碎机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生活垃圾和收集池污泥。

2.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收集桶收集后回用,不外排;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指定点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项目原料塑料瓶破碎为湿法加工,大部分粉尘随冷却水尘降处理,只有极少部分(5%左右)粉尘排放,满足排放标准;生活废水和少量生产废水由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塑料破碎机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声级为65-85dB(A),满足排放标准;生活垃圾和收集池污泥收集后清运至当地乡镇垃圾集中处置点处置。

3. 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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