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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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元谋美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水性内外墙涂料生产建设项目 |
元谋县黄瓜园镇牛街村委会扫碱箐 |
元谋美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36%。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厂房为租用元谋汉通电气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占地面积为1800m2,总建筑面积为4717.83m2,包括主体工程、公用辅助工程、环保工程。 |
1.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项目厂房租用元谋汉通电气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建设只需在厂房内安装设备,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噪声较少,只有少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食堂油烟;搅拌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丙烯酸树脂乳液废桶、实验品、废活性炭、废机油、生活垃圾。 2.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可用的外售,不可用的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运营期: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搅拌机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再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后外排至龙川江;设备噪声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丙烯酸树脂乳液废桶可用的回用,破损废桶外售,实验品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和废机油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 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