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小组办公室转发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报批程序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20〕4号)等文件要求的相关规定,现开展元谋县平田乡弯腰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公众参与,特发布本信息公告征求公众意见。您对本划定方案若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
弯腰树水库位于元谋县以西平田乡建设队村,水库距元谋县城32km,距新华乡15km。水库坝址地理坐标为东经101°43´45″,北纬25°45´40″,水库工程规模为小(一)型,水库最大坝高为28.8m,除险加固后水库总库容192.45万m3。弯腰树水库属金沙江水系龙川江流域班果河。根据弯腰树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12.6km2(注册登记表为112.6km²)。弯腰树水库坝址上游流域内有河尾中型水库一座,河尾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92.1km2,弯腰树水库~河尾水库区间流域面积20.5km2,主河道长10.6km,河床平均坡降23.9‰。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平田乡人民政府
地址:元谋县平田乡平田街
联系电话:0878-8314000 邮编:651306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程序
在充分调查和了解水源地所在区域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污染源和取水点分布情况、供排水现状、饮用水水源水质现状、区域发展现状等)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发展规划及其最新发展动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为主要依据,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对元谋县坛罐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区划分。具体划分工作程序为资料收集、环境状况调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成果汇总。
(二)主要内容
弯腰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里的中小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方法,弯腰树水库径流区范围内的污染源主要为农村生活源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面源污染。采用类比经验法和地形边界法对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划分。具体划分结果为:
表3.4-1 平田乡弯腰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划分结果表
水源保护区名称 |
一级保护区面积(km2) |
二级保护区面积(km2) |
准保护区 面积(km2) |
合计(km2) |
水域 |
陆域 |
水域 |
陆域 |
水域 |
陆域 |
弯腰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0.179 |
0.728 |
/ |
19.622 |
1.417 |
53.769 |
75.715 |
元谋县弯腰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拐点图详见下图。
(二)公示地点、方式
公示地点:地方网站、当地村委会宣传栏
公示方式:网上公示、宣传栏公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方案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编制单位、承担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负责社会风险评估审核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
六、主管单位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元谋县平田乡人民政府
地址:元谋县平田乡平田街
联系电话:0878-8314000邮编:651306
编制单位: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1-63852008
七、有效日期
本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0日内。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方案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决策事项承办方或者编制方联系。
特此公示!
元谋县平田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