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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平田乡采矿队大己堡硅石矿年产10万吨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0年06月08日   作者:   来源:平田乡    点击:[]

“元谋县平田乡采矿队大己堡硅石矿年产10万吨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接近尾期,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元谋县平田乡采矿队大己堡硅石矿年产10万吨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元谋县平田乡采矿队;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平田乡大己堡村;

开采规模:10万吨/年;

占地面积:矿区面积0.0235km2

服务年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服务年限6年;

项目总投资:456.5万元。

二、主要工程内容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平田乡大己堡村,本项目属于转型升级项目,原项目区成品堆场、办公生活区均能满足项目转型升级项目后生产生活需求。本次转型升级项目主要内容是扩大开采规模、增加1条生产线、配套生活废水收集池、生产区沉砂池、破碎工段粉尘收集和处理措施,增设截洪沟、排水沟等环保设施。

三、主要环保措施

废气:①技改扩建后破碎,筛分车间进行密闭处理,车间扬尘设置1套喷淋+雾炮装置减少扬尘产生,两条生产线各设置1条;②成品堆场、弃渣场、表土场设置防尘网进行覆盖降尘,并定期洒水降尘;③开采区设置喷淋降尘措施,定期进行降尘处理;④厂内运输道路及成品堆场采用洒水车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废水:①生活污水收集池依托已有的6m³的收集池,新建1个1m3的隔油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生活区旁菜地及播种的用于矿上植被恢复的树苗进行浇灌,不外排。②开采区初期雨水经项目区现有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用水;③堆场淋滤水设置沉淀池对淋滤水进行收集,淋滤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固废:①项目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进行合理处置,禁止随意丢弃;②剥离的表土堆存在排土场内,用于后期植物措施覆土;弃渣及时运至弃渣场堆存;③项目雨水收集池及生活废水收集池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淤泥,项目方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清掏,清掏处的沉积物晒干后用于场区道路填平或运输至表土场暂存;④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1间(6m2),设置明显标识,按要求管理危废暂存间,并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建立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管理,接受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⑤旱厕粪便由集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表土填埋用于后期的绿化恢复治理。

噪声:①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作业;②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垫及消声器,定期对所用设备进行维修,避免设备异常运行产生更大的噪声;③场区出入口设置禁鸣标注,进出场区车辆要求减速慢行;④爆破时,企业需提前通知村民,让村民提前预知,减少爆破噪声对村民的惊吓影响。并且在爆破时,应对经过项目旁散坡公路的车辆进行拦截并告知,暂停行驶,待爆破结束后恢复通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方案可行。在采取主体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对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固废进行治理后,能够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项目建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在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规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主体设计及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该项目能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yncxym.gov.cn/info/1140/21250.htm′

六、注意事项

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七、征求意见方式

若需要了解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详细内容,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以及查阅等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委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元谋县平田乡采矿队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平田乡大己保村

联系人:崔云

联系电话:13987863020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云南国煊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昆明宏盛达月星商业中心5幢2209室

联系人:杞工 电话:14736832246 电子信箱:2356271274@qq.com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附件:元谋县平田乡采矿队大己堡硅石矿年产10万吨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征求意见稿)

元谋县平田乡采矿队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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