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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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楚雄州元谋县2019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
元谋县凉山、平田、新华、物茂、元马 5 个乡镇 9 个村委会15个自然村 |
元谋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
云南美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326.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2.45%。 工程内容及规模: 1、拟建自流引水工程4件,架设热镀锌钢管22159米,PE塑管13900米,50m3蓄水池1个,10m3调蓄水池4个,安装CL缓释消毒KLD-P普通型设备3套。 2.拟建泵站提水工程2件,架设热镀锌钢管5500米,50m3蓄水池1个,20m3蓄水池1个,安装CL缓释消毒KLD-P普通型设备2套。 3、村内管网改造工程9件,架设热镀锌钢管16116米,PE塑管28348米,50m2蓄水池1个,10m3调蓄水池3个,安装CL缓释消毒KLD-P普通型设备9套。 |
1.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扬尘、汽车、施工机械尾气;施工废水;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土石方、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泥沙。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不存在废气、废水、固废。只有泵站产生的噪声。 2.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扬地洒水降尘、汽车、施工机械尾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多余土石方指定地点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沉淀池泥沙回用。运营期:水泵房采取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来降低噪声。 3. 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