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元谋县平田乡采矿队的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元谋县平田乡采矿队大己堡硅石矿年产10万吨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属于转型升级改造矿山,厂址位于元谋县平田乡大己堡村委会。项目总占地面积40908㎡,其中矿区范围23500㎡,本次改扩建,新增生产线一条,新增后生产规模由原来的1.5万吨/年扩大到10万吨/年,配套生活废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弃渣场、破碎工段粉尘收集和处理设施,增设截洪沟、排水沟等环保设施。项目职工定员26人,生产车间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有效工作日300天。
拟建项目总投资456.5万元,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自身发展,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可满足市场的需求,增加地方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委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元谋县平田乡采矿队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平田乡大己堡村。
联系人:崔云
联系电话:1398786302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云南国煊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明波高架桥昆明宏盛达商业中心5幢22层2209
联系人:杞工 电话:14736832246 电子信箱:235627127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并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项目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根据本建设工程对环境污染的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在详实、准确的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除保密外),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