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2月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8-6081177、0878-6081567、0878-821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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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出文日期 |
1 |
关于云南元谋亚美建材有限公司分公司年生产路面砖10万平方米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元环许准【2020】1号 |
2020年1月3日 |
2 |
关于云南元谋亚美建材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0万平方米免烧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元环许准【2020】2号 |
2020年1月10日 |
3 |
关于元谋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平田加油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元环许准【2020】3号 |
2020年1月20日 |
4 |
关于元谋县江边加油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元环许准【2020】4号 |
2020年1月20日 |
5 |
关于物茂乡那化村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元环许准【2020】5号 |
2020年1月20日 |
6 |
关于元谋县强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8亿片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元环许准【2020】6号 |
2020年2月28日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