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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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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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元谋亚美建材有限公司分公司年生产路面砖10万平方米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
元谋县黄瓜园镇牛街村委会扫碱箐 |
云南元谋亚美建材有限公司分公司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6.25%。 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12亩,新建年生产路面砖2万平方米、路沿石5万平方米、漏水砖1万平方米、透水砖1万平方米、水泥杆1万平方米等水泥制品。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厂房1栋,办公管理用房1栋,原料堆放仓库1栋,总建筑面积1442平方米。 |
1.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扬尘、机械尾气;废水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噪声;固废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营期:废气为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原料装卸扬尘、混料粉尘及水泥仓输料呼吸孔粉尘;生活废水;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固废为残余物料、废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塑料膜及生活垃圾。 2.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场地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限速限载、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用作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较少噪声污染;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或定点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人员处理。 运营期: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采用洒水降尘,原料装卸扬尘采用安装水喷淋洒水装置,堆场进出口出安装雾炮机,混料粉尘及水泥仓输料呼吸孔粉尘安装一套袋式除尘器;生活废水排入项目区自建的废水收集池暂存,用作生产原料拌和用水,不外排;噪声源强为 75~90dB(A),满足排放标准;残余物料、废产品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可作为原料返回生产,废塑料膜收集后交由当地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自行清运至牛街村垃圾收集点处置。 3.在工程措施方面加强环境风险监控和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