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LD20191112003号举报件办结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年11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州人民政府:

编号为LD20191112003的举报件于2019年11月13日交由元谋县人民政府办理,中共元谋县委、元谋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按照《关于做好云南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举报受理转办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楚环督通〔2019〕18号)要求开展办理工作。11月16日,州环保督察办派出由州林业和林草局、州农业农村局牵头组成的联合督察组,深入元谋县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和督察,该举报件现已办结。现将该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件内容

举报人反映“物茂乡虎溪居委会无垃圾处理设施,居民把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在附近的小河;田间随意丢放农药包装袋等”。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9年11月13日接到举报件后,元谋县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物茂乡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派出精干力量深入一线,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一)基本情况

物茂乡虎溪村民委员会,位于虎溪村民小组,下辖10个村民小组,共有576户2355人。过去,物茂乡也有垃圾处理设施,但相对陈旧、处理手段也较为落后,主要是将垃圾集中定点焚烧,2012年以后,由于焚烧垃圾对环境污染大,遂被淘汰。近年来,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不配套和清运机制不健全、虎溪村民爱护环境意识不到位,加之多年形成的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后集中堆放的陋习没有完全改变,虎溪村周边群众将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于物茂乡虎溪村小组水闸下方,将使用过的农药包装袋等垃圾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造成环境污染。

(二)反映问题核实情况

经调查组2019年11月13日现场核查,物茂乡辖区内没有虎溪居委会区划设置。信访人在举报中提到的“物茂乡虎溪居委会”应该为物茂乡虎溪村民委员会。自2016年全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以来,物茂乡虎溪村委会辖区内累计建有公厕5座,生活垃圾临时存放点10个。由乡财政设立专门资金,定期对辖区内垃圾临时存放点内的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处理。

(三)经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实地调查,举报反映的“物茂乡虎溪居委会无垃圾处理设施”问题不属实,物茂乡虎溪村委会10个村民小组有垃圾处理设施,但与居民的实际需求不相配套,垃圾处理设施无法满足村民需求。信访反映的“居民把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在附近的小河;田间随意丢放农药包装袋”等问题,经调查组实地调查和向多名村民了解核实,问题基本属实。综合以上调查情况分析研判,举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三、处理情况

针对调查核实的问题,元谋县政府督查室责成对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物茂乡人民政府于2019年11月17日前完成整改。

2019年11月13日,物茂乡组织乡机关干部职工、虎溪村委会虎溪村党员、村民群众20余人,调用挖机1台,车2辆对虎溪村小组水闸下方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运处理。2019年11月13日20:00已清理完毕。

2019年11月13日下午,物茂乡召开班子会,及时对全乡环境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工作部署,组织宣传发动全乡5个村委会53个村民小组对境内的生活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

2019年11月14日,物茂乡虎溪村小组新购置生活垃圾箱3个,安装在虎溪村委会旁投入使用;在虎溪村小组水闸醒目位置安装“严禁倒垃圾违者重罚”永久性警示牌3块,提醒村民严禁在此倾倒垃圾。

2019年11月14日,物茂乡虎溪村委会组织召开虎溪村党员会议,进一步健全完善虎溪村小组村规民约,要求虎溪村委会辖区居民生活垃圾和农药纸袋等垃圾严禁随意倾倒,必须统一倒垃圾箱处理;严禁在虎溪村小组水闸下方倾倒和其它村口、河道倾倒,违者按照村规民约处理。

2019年11月16日,该举报件已办结,涉及问题已整改完毕。

四、追责问责情况

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由物茂乡党委对虎溪村委会包片领导、虎溪村村民小组长进行组织提醒谈话,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处理,由物茂乡组织召开虎溪村委会虎溪村民小组群众大会,及时传达群众举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责任追究情况进行警示通报。由县绩效办负责,年底综合绩效考核时对物茂乡“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成绩进行扣分处理。

五、下步工作

(一)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开展农村环境大整治。此件举报件,充分暴露出我县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中存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配套,引导群众爱护环境意识不强,基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薄弱环节。近期,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县爱卫会负责组织实施一次全县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对城区、乡村环境卫生进行大清扫;由县人居环境指挥部对全县10乡镇农村环境隐患进行大清理大排查,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对于工作不力、敷衍搪塞,履职不到位的部门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点名通报。对问题重视不够,假整改,走过场的移交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二)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完善农村建设和管护机制,做到举一反三,督促全县10乡镇结合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一是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二是建立长效投入机制,采取“财政拿一点、部门帮一点、社会筹一点、群众集一点”的办法,有效解决工作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三是建立村民小组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发动乡村干部、党员带头,村民群众、学生共同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清扫工作;日常保洁实行分片分户包保责任制,生活垃圾实行统一收集,严格监督考核,设立卫生监督员,对各村组的保洁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四是建立奖勤曝懒激励机制,对违反村规民约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设立奖勤曝懒红黑榜,由村小组按照村规民约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责令限期清理。

(三)严格落实河长制。坚持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为主要任务,落实常态化巡河制度,按照河长制的要求,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各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查,对沟渠内的生活垃圾、村民生活污水、河道两岸的垃圾等及时进行清理整治。

(四)加大宣传引导。一是督促物茂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召开环境卫生整治大会,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围绕垃圾围村、围田、围路等问题集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每周确定2天作为全乡环境卫生整治日,发动村干部、党员带头,村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清扫工作。二是在全县各乡镇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系列活动,增强村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三是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激发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村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实行“小手拉大手”推动环境卫生整治,以“讲文明,爱卫生,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为主题的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卫生观念,自觉爱护环境意识,使保护绿水青山意识真正深入人心。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6日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19年11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元谋国益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2 万立方木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19年11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元谋县平田乡班果村委会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