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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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元谋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平田加油站建设项目 |
元谋县平田乡挨相村 |
元谋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浩淼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25 m2,其中,加油罩棚占地面积20.56m2,站房及辅助用房占地面积106.4 m2(包括办公室、公厕、配电房等),道路及广场用地82.44m2(包括埋地储罐区占地面积30m2),绿化面积15.6m2,自留后备用地70m2。总建筑面积为60m2。 |
1.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废水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机械施工噪声;固体废物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营期:加油产生的油气、汽车尾气和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生活污水;备用发电机、加油机及进出车辆噪声;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2.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建筑材料使用篷布遮盖、运输车辆减缓行驶;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噪声污染;土石方回填、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或者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点清运处置。 运营期: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备用发电机安装阻火器、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标准后排入班果河;车辆应减速慢行,设置减速带限速禁鸣标识减少噪声污染;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点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 在工程措施方面加强环境风险监控和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元谋分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