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9月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8-6081177、0878-6081567、0878-8216097(元谋县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87-6081177
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出文日期 |
1 |
元谋县水库清淤增效工程 |
元环许准【2019】25号 |
2019年9月2日 |
2 |
年产 30000 万只金属包装制品建设项目 |
元环许准【2019】26号 |
2019年9月6日 |
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销售分公司元谋凤仪加油站新建项目 |
元环许准【2019】27号 |
2019年9月11日 |
4 |
元谋鑫磊石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石料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 |
元环许准【2019】28号 |
2019年9月12日 |
5 |
元谋县金鑫源新型砖厂转型升级项目 |
元环许准【2019】29号 |
2019年9月12日 |
6 |
元谋县君泽水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金钱虾养殖科研基地项目 |
元环许准【2019】30号 |
2019年9月12日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