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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19年8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元谋鑫磊石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石料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

日期:2019年08月28日   作者:李金文、李彦蓉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6081177 0878-6081567

传 真:0878-6081177

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元谋鑫磊石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石料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凹鲊村

元谋鑫磊石业有限公司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属于转型升级项目,原项目区成品堆场、办公生活区均能满足项目转型升级项目后生产生活需求。本次转型升级项目主要内容是扩大开采规模、增加1条生产线、配套生活废水收集池、生产区沉砂池、破碎工段粉尘收集和处理措施,增设截洪沟、排水沟等环保设施

1.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扬尘、机械运输产生的废气;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土石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动植物的影响。运营期:废气为粉尘爆破废气、食堂油烟和机械及运输车辆尾;生活废水、洗沙废水;噪声来自剥离覆土、深中孔爆破、挖掘石料、装载石料、破碎石料等活动,以及石料运输车辆等活动;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剥离表土、弃渣、生活垃圾;动植物的影响。

2.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路洒水降尘、车辆覆盖篷布、设置喷淋装置;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及洗沙废水收集沉淀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及消声器、禁止运输车辆鸣笛减少噪声影响;剥离的表土堆存在排土场内,用于后期植物措施覆土;弃渣及时运至弃渣场堆存,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清运。严格执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植物恢复措施,减少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

3.公众参与情况:2018年10月8日第一次信息公示,初稿完成后,于2018年10月30日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无反对意见。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19年8月28日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19年9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元谋县金鑫源新型砖厂转型升级项目(年开采页岩矿5万吨及年产4000万块标砖))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19年8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元谋县元马镇丙华村委会邬龙庄村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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