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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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元谋县水库清淤增效工程(本次环评对象为河尾水库清淤工程项目) |
元谋县新华乡 |
元谋县水务局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算工程总投资8311.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2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1.98%,河尾水库清淤工程: 清淤底界按照1458.00m高程进行平顺处理;清淤工程量为170万m3,其中陆上清淤洗砂洗砾回收建筑砂、砾16.98万m3;清淤方式采用陆地清淤和水下清淤相结合的方案,陆地清淤与水下清淤的清淤量比例约为9:1,陆地清淤量为153万m3,水下清淤量为17万m3;清淤范围:河尾水库库尾淤积区域至右岸1#支流汇入水库汇入点上游100m处,并且结合该区域河尾水库库区淤积情况进行清淤。 |
1.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场地扬尘、运输扬尘、机械尾气;施工作业噪声;施工产生的淤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2.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回用不外排,淤泥干化的废水经滤出后,引入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后部分用于筛分洗砂,经砂、淤泥带走后,1367.2m3/d外排河尾水库;施工场地采用洒水车定期给施工现场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机械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围挡、合理布局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固体废弃物淤泥送淤泥排土场堆放,施工垃圾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用于场地平整和道路铺垫,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清运。在工程措施方面加强环境风险监控和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