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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乡:院坝协商绘就乡村文明美丽新图景

日期:2024年06月04日   作者:起文苓   来源:老城乡    点击:[]

近日,由县政协经济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牵头组织的一场别开生面的“院坝协商”议事讨论在老城乡丙月村委会兰家坟村民小组开展。驻乡县政协委员、丙月村、兰家坟村民小组干部、部分群众代表、乡贤参加了“院坝协商”讨论。

协商讨论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千万工程”经验,健全老城乡丙月村委会兰家坟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治理专项公约,助推打造示范村并在全乡进行推广目标,聚焦“村内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群众对爱护村庄的环境卫生的思想意识不到位、环境卫生责任区如何划分的区域管理、奖惩机制”等议题进行了讨论发言,深入民主协商。

协商讨论最终形成五条协商意见:一是“从小家做起”,即达成一个建设“美丽庭院”共识。选择2户家庭打造美丽庭院试点,在全村推广。引导村民形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保持自家院内整洁、卫生,鼓励有条件的家庭自主选择种植观赏花草,村庄环境治理从“小环境”治理开始。二是“从大家做起”,即建立一个“集中清扫日”制度。固定确定每周星期六为“集中清扫日”,每户至少1人参加村组的公共环境集中清扫活动。三是“我们的环境改善有我的付出”,即严格落实一个垃圾清运有偿付费制度。明确每人每年交纳垃圾清运费标准为36元。四是“亮出美丽的自己”,即建立一个环境卫生监督机制。明确由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监督小组,负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监督举报受理、红黑榜发布、奖惩措施落实、奖惩情况按季度公示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义务监督员自觉参与监督。五是“为了让我们的家变得更美好”,即建立一个奖惩机制。明确奖惩内容和标准并严格落实。对被评为“美丽庭院”示范户、进入红榜户和义务监督员每户(人)给予2份盆栽植物作为奖励。对乱丢垃圾、五堆十乱等影响环境整洁的情况,当事人应负责一个星期本村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并主动接受村民监督。

本次“院坝协商”讨论,以党建为引领,真正把议事平台搭到群众家门口,协商议事“摆”到桌面上,充分尊重民意,发挥民智,群策群力,共建共享,县、乡、村、组干部群众四级联动,“商”出了质量,“议”出了实效,借助协商力量,共同绘制出了村庄文明美丽新图景,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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