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黄瓜园镇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辖区内农用物资销售领域工作有效融合,组织全镇农用物资销售业主开展防范农用物资销售领域交易纠纷专项整治培训班,切实保护广大农用物资销售业主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增强自主维权意识。
元谋县人民法院院长卢云峰同志,11个村委会书记主任,村委会人民调解员,黄瓜园中心法庭,派出所,信用社,市监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治办等相关责任站所负责人以及黄瓜园镇辖区内农用物资销售业主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从农用物资销售类纠纷的产生、发展、化解、造假售假打击处置法律角度、如何防范和规避农资交易买卖过程中的债务风险等方面进行经验交流与培训。会上,农用物资销售业主们也积极参与互动,对销售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好的经验进行了交流提问。元谋县人民法院院长卢云峰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强调:一是镇级全体责任站所、外站所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和监督职能,强化协同合作,加强对广大农用物资经营业主的对接沟通和法律知识宣传,建立健全法律咨询以及权益维护平台,利用各种手段畅通诉求反馈渠道。二是各村委会书记、人民调解员要不断提高业务素养,持续丰富应对农用物资销售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的手段和方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行动及执法,强化对辖区内农用物资经营业主的宣传和沟通,争取将此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当地。三是全体经营业主要高度重视并全力规避农用物资经营领域的矛盾纠纷及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提高防范意识,规范自身行为,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规避债务风险,争取做生意上的精明人,做防范风险上的明白人,做生产经营上的守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