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谋县司法局黄瓜园司法所收到假释解矫人员骆某的感谢短信。短信虽短,但分量很重。
社区矫正对象骆某因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因狱中表现良好,减刑九个月,并于2023年11月17日被依法裁定假释,在黄瓜园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11月4日矫正期满,黄瓜园司法所根据其矫正期间考核及心理、风险评估情况鉴定后决定依法解除矫正,为其办理了解除社区矫正相关手续。
骆某入矫时,因在监狱服刑十余年,已经与社会脱节,表现得很紧张,张所长洞察到后,及时对他进行了心理疏导,使其能正确面对现实。矫正期间,司法所按照规定将其纳入重点矫正对象管理,每月不少于2次与其沟通交流,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及困难,为其答疑解惑和解决难题,让其感受到管理人员的关怀和温暖。同时,积极做好教育帮扶,为了让他更快地适应社会,有经济收入,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入户走访,在知晓骆某在监狱里学会电焊技能后,积极帮助介绍到一家农业基地就业,开启新的生活。
黄瓜园司法所法+情的管理,打通了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最后一里路”,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