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元谋县公安局、元谋县检察院、元谋县法院、江边乡人民政府在江边乡龙川江与金沙江交汇水域组织非法捕捞当事人开展了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共增殖放流花鲢鱼苗7626尾,用于修复渔业生态环境。
近年来,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水生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惩罚与补救相结合,谁破坏、谁恢复”原则,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效遏制破坏渔业生态环境行为,保护了我县水生生物资源。
下一步,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落实好监管责任,强化禁渔宣传教育,加大禁渔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