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部门协作促共治。税务部门与环保部门发挥协作机制效应,开展跨部门协作,细定协作流程步骤,细查协作潜在问题,共商协作具体措施,确定联络人员名单,建立高效顺畅的部门协作机制,定期共享排污许可证名单、排污登记信息名单等信息,在信息采集上形成统一适用于税务与环保部门的基础信息包,实现数据交叉验证、治理双向发力、税源联动管控。共享机制建立以来,接收生态环境部门共享数据215条,推动环保税共治水平取得显著提升。
二是细化税源监管提质效。加强税源采集精细化管理,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为依托,结合排污数据,不断细化、核实污染物排放口、种类、监测方法等涉税信息,实现生态部门与税务部门征前信息比对、征后结果复核的闭环管理,提高登记信息完整性和申报数据准确性,提升环境保护税监管质效。2022年,识别认定环境保护税纳税人105户,共计入库环境保护税47.94万元,享受减免44.35万元。2023年上半年,新增环境保护税纳税人46户,共计入库环境保护税35.49万元,享受减免16.02万元。
三是优化管理模式防风险。采用数据采集分析、标准应对和措施应用的闭环管理模式,总结梳理环境保护税日常征管中采集、申报等流程易出现的风险点,按步骤、分环节排查原因,制定应对处理方案,定期开展风险筛查,已排查风险数据151条,变事后监管为事前提醒、事中监控,做到防“未病”治“轻症”,在有效防范漏征漏管风险的基础上,加大联合执法、警示震慑力度,不断增强税收执法刚性,大力提升纳税遵从度,推动依法纳税、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