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县应急管理局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主题,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认真核实统计上报灾情,积极向州、省、中央争救灾资金,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固定住所。同时,加大防汛减灾投入,及时补充配备了防汛、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物资,为有效防范应对洪涝、地质等自然灾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建立灾情台账,强化灾情统计。按照州应急管理局的安排部署,我局认真督促各乡镇建立灾情统计台账,将每一轮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农户受灾情况统计到村、到组、到户,统计清楚受灾作物品种、面积、经济损失、受灾人口、灾种、受灾时间等,建立起灾情统计台账,为争取资金支持和精准确定救助对象提供依据。
二是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精准掌握受灾农户需求。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依据灾情统计台账,对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家庭财产损失严重,农作物受灾减产,冬春生活困难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原则,对因灾容易造成致贫返贫的监测对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人员冬春期间生活困难,需救助人员进行了“拉网式”摸排,县应急管理局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进行指导,向群众宣传救灾救助相关政策,并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核定”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对象。
三是严格救助标准,强化督促检查。工作中,严格执行省、州应急部门规定的人均不低于13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对全县受灾困难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返贫监测户进行重点救助,按照人均不低于190元的标准进行了救助,共救助970人,有力地助推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应急局联合县财政局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各乡镇、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农户家中,了解救灾资金、御寒物资发放情况,向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相关政策,宣讲申请救助的程序、听取群众对救灾救助工作的意见建议;检查乡、村、组申报救灾资金的审批程序、张榜公示等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乡镇、村委会(社区)依法依规抓好冬春救助工作。
2023年以来,发放救灾资金223.605万元,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4090户,16254人(次)。主要对农作物受各种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减产和因洪涝、地质灾害造住房倒塌、受损、排危拆除、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固定的住所。通过严格实行“户报、村评、乡审、县核定”的程序和采用云南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方式发放救灾救助资金,避免了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资金截留、滞留、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县应急管理局将把为民办实事贯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始终,最大限度的做好民生关切和回应,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主题教育评判标准,积极争取救助资金,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发挥救灾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强受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