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期核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1至12月,共发放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资金1638.4万元。足额发放292名义务兵家庭优待资金192.82万元。
二是认真落实走访慰问工作。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走访慰问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履行牵头责任,圆满完成了“春节”“八一”等走访慰问活动,对全县1670名优抚对象、3个驻元部队、军休干部、义务兵庭、8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等对象开展了节日慰问,共安排慰问资金48.95万元;为83名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困难优抚对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32.64万元,为全体优抚对象送上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是及时开展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一是给予2021下半年、2022年上半年264名优抚对象解决医疗救助资金41.52万元;2022年1至12月,为8名一至六级在乡残疾军人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4.7万元,为六级以上在乡残疾军人据实报销医药费2.09万元,为广大优抚对象减轻了因病治疗支出给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二是资助1332名优抚对象参加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医疗经费16.03万元。
四是积极开展关爱帮扶活动。一是积极向省关爱基金会争取“情暖老兵·关爱帮扶”慰问金6800元,对5名烈士遗属,1名退役军人开展关爱帮扶;二是配合楚雄爱尔医院开展元谋县关爱优抚对象“你守护国家.我守护光明”眼健康公益活动,为652名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开展免费白内障及其他眼疾筛查和手术治疗;三是认真开展2022年“红军长征途经地(元谋)老兵帮扶行动”。八一期间,举办红军长征途经地(元谋)老兵帮扶行动座谈会,为30名90岁退役老兵、三属和红军亲属发放慰问金6800元和价值1.2万元的慰问品,向他们送去了温暖与关怀。四是常态化开展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按照“送、挂、讲、照、留”五步工作法,做到应挂尽挂,2022年新增悬挂光荣牌75块。
五是认真做好各类优抚对象新增认定工作。2022年对各类新增优抚对象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认定,按程序共审查上报符合认定条件优抚对象79人。其中:申请伤残抚恤关系转移9人、病故军人遗属1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9人。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相关规定,27名优抚对象已经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开始享受优抚待遇,52名优抚对象待省州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