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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日期:2022年08月11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税务局    点击:[]

元谋税税告〔2022〕10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2年8月1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企业或单位

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经营地点

1

元谋县致学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91532328MA6NXUXL2G

杨照海

532328********2131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元祥街16号

2

元谋柒加汽车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91532328MA6K9T901D

杨宏强

532328********0015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马街北路与108国道交叉口南150米

3

元谋正邦养殖有限公司

91532328MA6Q43FK00

胡斌

362425********1415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新华乡小牛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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