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文旅行业纾困政策解读

日期:2022年06月27日   作者: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   来源: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    点击:[]

今年以来,国家、省州党委政府和文旅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企业纾困政策。其中最重要有以下五个文件:

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7号)

2、《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0号)

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云发改财金【2022】226号)

4、《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的通知》(云文旅联发【2022】4号)

5、《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楚政发【2022】4号))

作为受疫情影响最为严重的文化旅游业,这些政策的出台,无疑是雪中送炭。此轮纾困政策有四个特点:一是快。从全国范围看,我省的纾困政策的出台仅稍次于山西。是全国第较为系统的政策措施。二是稳。政策措施体现稳增长的鲜明导向,尽可能保持原有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三是准。准确分析市场主体面临的困难和纾困解困的诉求,列出问题清单,一项一项地分析研究,向有关部门多次征求意见,尽可能将有限的政策效应最大化,有限的帮扶资金用在刀刃上。四是实。《纾困措施》聚焦云南省文旅行业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坚持突出文旅行业特点,提出纾困帮扶措施非常具体,政府也拿出了真金白银。

作为文旅主管部门,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要把这些政策用足用好,并宣传好,让好政策惠及广大文旅企业。下面,我对这些政策进行一个简要的解读,归纳起来,这些政策主要体现在“减、免、降、补、缓、奖、退、促、贷、发”10个字上。

一、“减”方面

1.减纳税额度。落实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落实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

2.减房租租金。对省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其中,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减免3个月的基础上增加至减免6个月租金。鼓励各州、市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二、在“免”字方面

3.免收滞纳金。在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基金备付能力达24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可对当地零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政策,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4.免缴税费。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依法给予减免。

5.免服务增值税。免征2022年公交和长途客车、轮客渡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三、在“降”字方面

6.降低银行服务费。落实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政策,引导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督促指导金融机构按规定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

7.降低贷款利率。加强零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实行零售企业名单制管理,对于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名单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8.降低保费。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扩大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在严格执行报备条款费率基础上根据风险水平适当降低保费,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餐饮企业的保障程度。

9.降低融资成本。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落实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企业融资风险监测。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对文旅企业2022年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和省级其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补助。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有贷款需求的文旅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文旅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1.5%。

四、在“补”字方面

10.补核酸检测。各州、市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将零售企业员工纳入重点人群组织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给予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由商务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确定企业名单。强化零售企业防疫管理,对零售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我州对文旅企业的从业人员执行定期核酸检测,目前部门县市实行了政府买单的政策。

11.补红色剧目演出。支持各类文艺院团在红色景区(点)驻场演出优秀红色剧目,所在州市根据接待人次给予适当奖补。

12.补门票减免。鼓励执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旅游景区开展门票降价促销活动,由省财政按照减免额度给予50%补贴(关键是要落实预约制度)

13.补营销推广。对参加省州市组织的赴省外开展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的旅游协会和企业,省财政按照每次每家补助1万元,同一协会和企业最多每年累计补助5万元。

14.补节庆活动。鼓励开展大型活动,聚集性活动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执行。按照程序批准的以州市人民政府名义局办的节庆活动,对游客参与度较高的,省财政给予每个活动50万元补助。

15.补文创产品。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在全省遴选50个创意水平高,市场反响好的项目,省财政按期策划方案实际投入经费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6.补职业培训。加大线上职业培训支持力度,开设针对性、专业性强的课程,对按照规定完成培训课程的培训对象,省财政给予适当培训补贴。对金牌导游发放特殊津贴。

17.补旅游商品研发。对新开发具有云南特色文化元素且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旅游商品的,给予一次性研发设计20万元补助。

18.补旅游演艺。对在云南省依法设立且独立运营管理,并在疫情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旅游演艺企业,根据2021年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对排名前20为的旅游演艺企业纾困补助。第1至5名补助100万元,第6至10名补助50万元,第11名至20名补助30万元。

19.补旅行社运营。根据2021年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对前100名的旅行社进行奖补,其中1至10名补100万元,11至30名补80万元,31至50名补50万元,51至70名补30万元,71名至100名补10万元。

五、在“缓”字方面

20.缓失业保险。在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基金备付能力达24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可对当地餐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政策,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1.缓缴社会保险。对符合天剑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缴费文旅企业,继续给予失业保险稳岗反还。受疫情影响较大、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文旅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六、在“奖”字方面

22.奖旅行社。省级层面:对年内招徕省外入滇过夜游客数1000人以上的省内组团旅行社,省财政按照每接待1名游客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州级层面,对业务好、无重大游客投诉、无违反信用系统的旅行社,每个给予5万元。(州级政策)

23.奖包机专列。通过包机、专列等方式,组织省外游客入滇且上座率达50%以上的旅行社,省财政按照每架(趟)次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24.奖驻外营销。鼓励省内旅行社驻外营销,对在省外游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员工,且每个营销机构年内招徕入滇游客1万人以上的,省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5.奖集团发展。支持旅行社集团化发展,对整合10家以上旅游企业共同成立旅行社集团,签订劳动合同从业人员300人以上,2022年招徕省外入滇游客数20万以上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26.奖重大项目。加大文旅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省财政按其完成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

27.奖新达限企业。对新达限(限额以上企业是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的简称,标准是住宿业星级饭店或旅游饭店,餐饮业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同时年末从业人员40以上)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中同比增长15%以上,比重排名前5名且下一年在库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住宿餐饮业每户奖励5万元。(州级政策)

28.奖品牌创建。新获得中华老字号、云南老字号、绿色饭店(三叶以上)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州级政策)

29.奖高A级景区创建。省级层面: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每个奖30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每个奖100万元。州级层面: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的企业,州级财政每个以奖代补50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企业,每个以奖代补20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每个以奖代补30万元。

30.奖高品质酒店民宿。省级层面:对评定为甲级旅游民宿的主体予以15万元奖励。州级层面:新建或改建提升为五星级旅游饭店的每个奖200万元,四星级旅游饭店每个奖100万元。评定为国家甲乙丙级旅游民宿的每个分别奖8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

七、在“退”字方面

31.退保证金。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州市进一步提高暂退比例,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

八、在“促”字方面

32.促旅游消费。通过工会活动和政府采购促进消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33.促本地旅游。鼓励职工省内旅游,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做到应休尽休。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有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高星级酒店可以打消顾虑)鼓励基层工会利用会员会费购买符合规定的文旅产品和服务,组织会员观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

九、在“贷”字方面

34.增加信贷供给。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文旅企业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对于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金融机构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降低利率、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减轻信贷偿付压力。

35.提高信贷投入。建立健全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游演艺单位、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36.加强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有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主体民宿等分类给予小额贷款支持。

十、在“发”字方面

37.发放旅游消费劵。整合各类资金资源,针对住宿、餐饮、文创、娱乐、体育、百货、成品油等项目,免费发放不低于2亿元文旅消费劵,支持有关政策落地。

最后,和大家分享三点感受:

一是要心怀感恩。文旅企业当面临的困难,作为主管部门,我们与大家感同身受。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遇到的困难,是疫情造成的,而国家是我们最坚强的后盾,这些政策的出台,就是国家对我们企业的最大支持和帮助,对此,我们要心怀感激,感谢我们的祖国,我们的党。

二是要坚定信心。纾困政策是普惠性的,但也不是坐在家里就会送上门来的,政策帮扶的是那些在努力活着,克难奋进着的企业,对此,我们要坚定信心,艰苦守业,努力对标扶持标准,把政策用足用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今后的恢复发展积蓄力量。

三是要充满希望。疫情总会过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永远不会改变,旅游业的春天总会到来,我们要充满希望,努力适应新时代新期望,未来只属于有准备的人。毕竟这个时代,要淘汰你时,连招呼都不会打。

上一条:县文化和旅游局:吹响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的号角
下一条:《元谋县定远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技术审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