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于日前出台1个意见、2个办法、3个实施方案、1个措施的耕地保护“1231”工作机制,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7.0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8.88万亩。
元谋县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明确了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主管部门共同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县乡村组农户五级网格责任、土地专管员责任、农户耕地保护责任、农业经营主体耕地保护责任7方面责任。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方面,明确县、乡两级分别设双主要责任人,由同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本地区耕地保护情况负总责。在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方面,把耕地保护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对违法占耕行为从招投标准入等方面进行限制;在农户耕地保护责任方面,把耕地保护与入团、入党、就业和惠农政策补贴、政策性贷款等挂钩,同时明确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出现四个“一票否决”的有关责任人,不得作为提拔使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人选。
细化占补平衡项目管理、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耕地保护督察、耕地保护宣传、耕地保护考核责任,明确县级领导耕地保护网格责任区和督察区域,涵盖耕地保护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同时,首次提出建立土地专管员制度,全县每个村民小组设置不少于1名土地专管员。实行履职奖励制度,对土地专管员发现并报告违法占地行为的案例,经核查属实的,按例兑现奖励。对各乡(镇)耕地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年全程监测,分别亮“绿灯”“黄灯”和“红灯”,对考核排名和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落后的乡(镇),及时进行警示提醒,督促改进工作。(通讯员 杨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