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推动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积极创建“规范化药房建设达标单位”,给患者提供更为优质的医疗服务。
2018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卫健局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坚持服务与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制定方案、上门指导、实地督促整改、联合检查验收等方式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全县140家医疗机构共有86家医疗机构达到规范化药房建设评定标准,并对通过现场验收的86家医疗机构授予了“规范化药房建设达标单位”牌匾,发挥了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进一步激励和带动未达到规范化药房建设要求的医疗机构争取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