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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日期:2019年12月30日   作者:张海燕 罗 丽   来源:云南楚雄网    点击:[]

元谋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监督责任,对拟提拔任用干部、评先评优和表彰奖励对象进行“廉政体检”,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表彰”等问题发生。截至目前,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343个集体、2351人次。

规范程序,廉政审核“严”。县纪委监委严格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程序,细化审核内容和处理办法;对收到的组织(人事)部门或推荐单位的征求意见函,由纪委组织部组织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监督审查(调查)室、案件管理室等相关科室,围绕问题线索反映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问责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层层把脉,联合会审,并由室主任和分管常委对审核情况“签字背书”,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实事求是,廉政回复“准”。在回复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有线索反映和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确保向组织和单位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审核意见。

严明纪律,责任追究“狠”。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程中,严明县纪委各科室承办人员的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对回复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有意歪曲、故意隐瞒,造成回复意见结论失实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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