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缴费)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于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31日进行新旧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切换,实现原国地税两套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工作。现将元谋县在金税三期系统停机期间办理涉税(费)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正常办理的税(费)业务及办理地点
(一)普通发票填开系统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软件纳税人端,由纳税人自行办理。
无法自行办理的,可以携带税控盘、发票,到我局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区办理,地点:元谋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南厅发祥路36号、北厅发祥路67号)。
(二)邮政网点对个人(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征税款,办理地点为各邮政代征网点。
(三)二手房交易涉税业务,办理地点:元谋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北厅),发祥路67号。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地点:元谋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北厅),发祥路67号。
(五)车船使用税申报缴纳,办理地点:元谋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各保险公司。
(六)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办理地点:元谋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南厅),发祥路36号。
(七)涉税(费)咨询业务,办理地点:元谋县税务局,发祥路36号、发祥路67号。
二、系统上线,业务正常办理时间
2019年2月1日起,办税服务场所全面恢复对外办理业务,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自助办税终端以及电子税务局等同步对外开放,各项业务正常办理。
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长期以来对元谋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您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影响,对带来的不便,敬请您的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