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县长江“十年禁渔”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云农通告〔2020〕第9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元谋县禁渔期制度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及时间:金沙江干流、龙川江干流,继续实施为期10 年的常年禁捕;勐岗河、蜻蛉河、永定河干流元谋段,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止为春季禁渔期。
二、在规定的禁渔范围和时间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三、执法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禁捕宣传教育,加大禁渔执法监管,严打违法行为。
四、全县各部门、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宣传和支持禁渔期制度,当好金沙江“十年禁渔”工作宣传员和监督员,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如发现违反禁渔有关规定的,请拨打举报电话: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0878-8212122、 0878-8211779
元谋县公安局:110
元马镇:0878-8214707
黄瓜园镇:0878-8354161
羊街镇:0878-8391000
老城乡:0878-6017011
物茂乡:0878-6104265
平田乡:0878-8314000
新华乡:0878-6104222
江边乡:0878-8351121
姜驿乡:0878-8350000
特此通告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