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省州关于持续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管护问题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决定对元谋县能禹烈士陵园内非烈士墓进行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对象
对元谋县能禹烈士陵园内的5座非烈士墓实施搬迁,名单如下:1.罗建和,2.唐秋平,3.吴维俊,4.余善元,5.仲建勋。
二、搬迁方式
此次非烈士墓搬迁严格遵守《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采取就近集中搬迁安葬原则,将5冢非烈士墓搬迁至元谋县骨灰公墓安葬。
三、搬迁时限
2024年12月10日以前。
四、有关要求
请以上5座非烈士墓亲属务必于2024年11月25日前与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确认并办理相关搬迁手续。逾期未与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办理相关手续的,视其为同意搬迁或按无主墓处理。
五、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文斌 张云松,电话:0878-8311259。
请有关知情人士相互转告,感谢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告。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